医保年限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
这是指自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直接反映了职工实际参保的时间长度。
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1992年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
1993年1月至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经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
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
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如果《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则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