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吨的处罚根据超载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超载不超过30%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以内的车辆,按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100元罚款。
超载超过30%但不超过50%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一5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200元罚款。
超载超过50%但不超过100%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50%一100%以内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300元罚款。
超载超过100%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处2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运输单位在收到处罚通知之后仍然未能及时进行整改,那么他们的直接负责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以及驾驶证被吊销等。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的载重限制,避免超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罚款和潜在的安全风险。
运输单位应加强对车辆载重的管理,确保所有车辆都符合规定,避免因超载而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