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你看孩子,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安排。
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解。
法院诉讼: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作出了有利于你的探望权判决,但对方仍然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注意中止探望权的情况:
如果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考虑子女意见:
如果子女已满10岁,法院在判决探望权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
请记住,以上步骤应依法进行,确保所有行动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