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协议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可能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在婚姻登记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签署离婚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表明同意协议内容。
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请注意,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