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商标的处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行政处理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和销毁侵权商品:包括没收和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
罚款: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缴作案工具:包括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其他作案工具。
司法诉讼
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赔偿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恶意侵犯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倍数内确定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侵犯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证据收集
收集证据:发现侵权行为后,应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侵权产品的照片、录像、销售记录、发票、合同等,并进行公证。
专业调解
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调解组织或行业协会进行调解。
结合以上处理方式,对于侵权商标,被侵权人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在处理过程中,应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便在诉讼或行政处理中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