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计算净利润
净利润 = 总收入 - 总成本和费用。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本年净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如果企业决定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企业决定的比例。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本年净利润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股东持股比例。
留存盈利
留存盈利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本年净利润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其他考虑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弥补亏损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分配,除非公司章程有其他约定。
以上步骤和原则构成了利润分配的基本框架。请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