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贫困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家庭成员信息(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及就业推荐证明。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社区/村委会审核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审核
将加盖公章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由他们进行调查审核,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
将上述所有加盖公章的材料送至县级民政部门,由他们最终审核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