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清分规则如下:
清分时间: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记分周期: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不断循环。
自动清零: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清零(交清罚款后)。
满分处理:
如果被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分数才能清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记分制度和清分规则。
注意事项: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未缴纳的罚款,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且不满12分的记分不会因记分周期结束而自动清零,必须交清罚款。
请确保按时处理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并关注记分情况,避免超过12分而被扣留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