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赔偿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医疗费 :根据医院对当事人治疗所需的费用计算,并提供相应的凭证。误工费
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若无固定收入,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若护理人员有收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若无收入,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营养费: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额外赔偿
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赔偿金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其他费用:
可能包括交通费、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食物中毒造成了重大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生产经营者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