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情形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加重情形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规定
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的构成需要满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要件,并且拘禁行为是非法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