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证的过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资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和《道路运输证申领表》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机动车辆行驶证、出厂合格证(登记证)复印件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车辆燃油消耗核查报告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提交资料
到当地运输管理所申请,填写《车辆过户、转籍申请表》。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资料。
办理手续
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接收申请后,提供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回收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到车辆档案中。
如果车辆转籍、过户属于不同管辖区域,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需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重新申请
车辆转籍、过户后,新车主应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营运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