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挂失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携带证件:
房屋权利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房产的相关信息(如房产地址、面积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或原房地产交易中心)。
填写声明:
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提交相关资料。
查档: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登报声明:
在当地的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等待作废公告:
等待6个月后,房管部门会在日报上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补办手续: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