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后,可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且可裁决先予执行。
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申请支付令。
行政复议和起诉
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途径
农民工应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
在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媒体曝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意事项
农民工应牢记工地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名称、项目(劳务)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及时投诉反映,不轻信口头承诺,避免超过法定查处时效。
农民工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合同。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并确保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