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户口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初审:
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分(县)局。
审批:
分(县)局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手续:
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领取新证件:
完成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入户证明》
《户口迁移证》
《居民身份证》
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请注意,各地政策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