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如下:
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先到参保地的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和新农合医疗证。
如果是急诊或者有特殊情况,可以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或者亲自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异地就医
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并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如果选择的是非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到参保地的县、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出院结算
出院后,患者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合管办报销: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备案手续。
如果是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个人首先负担40%。
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如果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院会直接与新农合进行结算。
如果医疗机构不支持直接结算,患者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时,如果需要使用新农合报销,必须选择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对于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可以在异地顺利享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报销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