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口数通常是指与你同一个户口本上的人数。填写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户口本上的人数 :包括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所有在册的家庭成员。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父母离婚,且各自拥有独立的户口本,作为户主的你只需填写1人。
对于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或16周岁以下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户口变动的处理
如果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如新生儿出生或子女成年独立,应及时更新家庭人口数。
填写格式和要求
在填写涉及家庭人口数的表格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成员已婚但户口未迁,需将已婚的姐姐计入家庭人口数,并在备注中说明其已婚状态。
如果成员户口已迁出,不应计入当前家庭人口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户口登记机关应设立户口登记簿,并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结合你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家庭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