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的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护理费通常按月支付,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中需要的护理程度来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规定,具体计算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实施细则为准。如果有最新的变动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