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面临的问题是您的配偶离家出走,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
您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您的配偶已经离家出走且音信全无达到两年之久,您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公告送达
如果无法联系到您的配偶,法院可能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离婚判决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