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几种方法:
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对于有证房屋,拆迁面积通常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如果实际面积与房产证记载的面积不一致,可以委托专业房屋面积鉴定机构进行测量,并以测量结果为准。
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对于无证房屋,如果建造时拥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则按照批准文件上记载的建筑面积进行认定。如果实际建筑面积小于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则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对于既无房产证也无相关批准文件的房屋,通常需要由专业房屋面积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拆迁双方共同参与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如果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则按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特殊情形下的面积计算
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房屋天面上,属长久性建筑,层高在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竣工时的状态为准。
属长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间长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面积的计算应综合考虑以上各种情况,确保公平、合理地进行补偿。如果拆迁双方对面积计算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鉴定或复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