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年限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起始时间:
社保缴费年限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的第一个月开始计算。
中断与恢复: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暂停缴费,缴费年限中止计算;劳动者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计算。
缴费年限组成:
全部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年限两部分组成。
视同缴费年限:指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
个人账户年限: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费后,累计计入个人账户的年限。
退休时间:
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超过退休年龄的缴费部分将不被记入个人账户,也不计算缴费年限。
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到60%之间的,按实申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累积计算,每满12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的计发与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
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最新政策,最低缴费年限可能会逐步延长,具体要求可参照当地最新规定。
以上是社保缴费年限的基本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