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服刑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文件。
病情诊断
监狱或看守所应组织对服刑人员进行病情诊断,必要时可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
保证人担保
申请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需要有一名保证人,保证人需向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保证书,承诺在保外就医期间履行相关义务。
审批程序
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社区矫正
保外就医期间,服刑人员需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下接受治疗。
法律依据
保外就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注意事项
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
监狱或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
请根据上述步骤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