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处理档案的步骤通常包括:
确定档案去向
与原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明确档案的去向。
如果原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档案可能仍由原单位保管。
如果原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档案可能存放在某个地方的人才中心。
开具调档函
如果新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与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由新单位出具调档函。
如果新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联系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询问档案接收情况,并申请开具调档函。
档案转递
携带调档函及个人证件,前往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收到调档函后,将档案公对公邮寄到新单位或人才中心。
档案托管
如果新单位不接收档案或未就业,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也不得私自拆封档案袋。
档案查询与确认
档案到达存档单位后,最好查询一下档案的位置和状态,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注意事项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离职后应及时申请将人事档案转递至青岛的工作单位或当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转档手续可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申请办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