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的处理方式主要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决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就业并选择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
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学校会将档案转递至该单位,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未就业且选择档案转递至人才市场或生源地人社局
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找到工作,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
毕业后超过两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学校通常会将档案打回原籍,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接收。
考研或继续深造
毕业生如果选择考研或继续深造,可以将档案发至即将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若考研被录取,应及时进行档案调动,并将档案发至即将就读的学校。
暂缓就业
毕业后如果暂时未找到合适工作,可以申请暂缓就业,档案可以留在学校,学校代为保管两年。在两年内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
档案留校管理
申请档案留校管理的毕业生,若在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会将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委托人才市场管理
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委托给人才市场进行管理,这种方式适合准备考研、创业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档案由个人自带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建议
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毕业生应尽快确定自己的就业去向,并按照学校和相关机构的要求,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以免档案丢失或影响后续就业和升学。
选择合适的档案管理机构:根据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选择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人才市场或生源地人社局等合适的机构进行托管。
保持与档案管理机构的联系:在档案转递后,保持与档案管理机构的联系,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
以上信息提供了多种处理毕业生档案的选项,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