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正常劳动支付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终止
若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时,公司与员工已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支付仲裁与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工资计算公式
未经支付的工资 = 应发工资 - 实发工资
未享受带薪年假的工资 = 带薪年假工资
加班费 = 加班工资
加班折算休息费 = 加班工资 × 1.5
未经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 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经济补偿金 =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一个月工资 × 2倍;满十年以上的,一个月工资 × 3倍
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赔偿金
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 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双倍工资计算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其他工资组成
劳动者工资一般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岗位津贴、加班费及其他特殊情形下需支付的工资。
以上原则和步骤为劳动仲裁中工资计算的基本框架,具体计算时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劳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