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的增长机制改革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方向: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类实施改革。
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
扩大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健全平等协商确定机制。
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根据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
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
加强和改进国家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
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
根据“1+N”的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精神,深入推进相关改革。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使国企工资更加透明化,并逐步减小工作单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同时激发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