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并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复婚的基本流程:
准备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证
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并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请根据上述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进行复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复婚手续和结婚手续类似,都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核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