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行政诉讼书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格式和要点:
标题
明确标注“行政起诉状”。
首部
原告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被告信息: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正文
诉讼请求:明确列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请求,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要求履行某项职责等。
事实与理由:详细叙述被告行政行为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结果,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或不当之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清单,并说明证据来源。如有证人,需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尾部
致送法院:明确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
落款:起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日期。
附件:列出随起诉状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保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原告资格、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
起诉状应当清晰、逻辑性强,便于法院理解案件情况。
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出具书面凭证。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要点,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诉讼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