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入党申请书中的社会关系部分时,您需要清晰、准确地列出与您的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家庭主要成员
父母(或抚养者)
配偶
子女(含养子女)
与您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
主要社会关系
兄弟姐妹
叔叔、伯父、舅舅、姨等旁系亲属
岳父母
分居的兄弟姐妹
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与您关系密切或对您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在填写时,请注意以下要点:
清晰区分“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
使用规范的称谓,避免使用地方习惯或含义不清的称呼。
若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政治历史问题、错误或受到刑事处分,需详细说明并表明您的态度。
对于参加党派组织的人员,应注明其党派归属,如“中共党员”。
详细说明工作单位、职业(职务)和政治情况,对于在家务农的,要具体到村一级;自由择业的,要具体到市(县)及从业岗位;已离退休的,要写明离退休前的情况及时间。
请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以便党组织对您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