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滞纳金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计算基数:
滞纳金以纳税人未缴纳的印花税金额作为基数。
计算比例:
滞纳金通常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起算时间:
滞纳金从规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
滞纳期限:
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如30天)未缴,滞纳金的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例如滞纳三十日后,每日按照票据缴纳印花税金额的15%计收。
缴纳方式: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银行缴纳滞纳金。
举例说明,如果某纳税人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000元,且超过规定期限未缴,则从滞纳之日起,每日需加收5元(即1000元 * 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请注意,具体的滞纳金计算方法和比例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规定的影响,请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