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系数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通常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下是伤残系数的基本计算方法:
单处伤残
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
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
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
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
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
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
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
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
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
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
多处伤残
以最高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系数;
每增加一处伤残,增加一个附加赔偿系数;
总和不得超过100%。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 伤残系数 × 赔偿年限。
特殊情况
60周岁以下人员的赔偿年限通常为20年;
60-75周岁之间人员的赔偿年限 = 20 - (实际年龄 - 6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赔偿年限为5年。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并考虑了《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