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遗失后,补办流程通常如下:
提交补办申请
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如有遗失声明,需提供在签发地公开发行报纸上声明作废的证明。
若无法提供出生病历,则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审核过程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在审验相关材料无误后,将予以补发,并登记备案。
补办证明
补发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或者正页,具体取决于是否已经办理户籍手续。
注意事项
补办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补办的出生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户口登记、教育入学等手续。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