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保险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保险类型
人寿保险:通常涉及退保或变更投保人。
财产险:可分割已缴纳保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具有人身性质,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
保险金分割
已产生保险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双方有约定。
未产生保险金:可以选择退保后分割现金,或变更投保人。
保单现金价值分割
婚前投保:保单现金价值为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后投保:保单现金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
保险合同变更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可退保分割现金或变更投保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同一:双方可协商退保或继续履行保险合同,通过转让实现利益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注意事项
退保可能涉及费用,且不一定能覆盖已缴保费。
变更投保人需要符合《保险法》规定,确保保险利益存在。
子女为受益人的保险,退保后现金价值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不退保则不分割。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