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休产假时的工资计算方式取决于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前工资,高出部分归用人单位。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部分。
未参加生育保险
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特殊情况
如《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提到,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致使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未满规定天数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应休未休产假、休假天数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