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方无力赔偿时,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险赔偿
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受害者可以首先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交强险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合同赔偿,如果仍有不足,则由肇事者个人承担。
民事诉讼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赔偿。
在获得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如果肇事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财产执行
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执行判决。
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待发现其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其他措施
如果肇事方确实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可以尝试与其协商解决问题。
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对肇事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其转移财产。
被执行人可能会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采取的强制措施。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