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
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分割原则
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在分割时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分割方式
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分割财产。
判决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特殊情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
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分割可能不被支持。
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共同财产转让给配偶。
离婚后,一方发现未分割的财产,可请求再次分割。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共同财产,如房屋,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给一方所有。
以上是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基本规则。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