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协商一致 :首先,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来分割共同财产。法院裁决: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财产类型
对于房产,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价高者得;一方主张所有权的,评估后给予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可以拍卖或变卖后分割所得价款。
对于其他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别。
特殊情形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对于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项目,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他考虑:
在分割过程中,还应考虑双方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抚养子女等情况,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