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房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原则上夫妻双方各享有50%的产权。
平分兼顾其他原则
在实际房产分割中,虽然原则上平等分配,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考虑房产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装修投入等因素。
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情况
婚前或婚内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婚内父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
婚内受赠房产且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
婚内继承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归被继承人所有。
婚前或婚内首付,一方用婚前财产还贷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按出资比例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情况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全款购房,产权证写双方名字的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买房还贷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婚前或婚后一方或其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产权证上写双方名字的,整个房产为共同财产。
协议分割与诉讼分割
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应本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人民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
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建议
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议方式解决,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同时,在分割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房产的实际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问题等,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