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社保终止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办理社保终止手续
进入社保局网站或直接前往参保的社保局经办大厅。
在单位申报业务中找到员工信息变更,选择停交,并确定操作对象。
个人携带身份证和原参保手续,申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封存。
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社保处理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
社保转移
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填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提交资料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劳动者没有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手续,以个人名义继续参保。
如果单位拖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进行投诉。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