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少数民族证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考生本人户口本所在页复印件;
年满18岁的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的户口本所在页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与少数民族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到派出所开具父子或父女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民宗局或派出所;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证明》。
注意事项
民政部门或民宗局负责办理民族身份证明;
办理完毕后,学校会将证明归入个人档案,包括网上电子档案;
考生在报考大学时,大学提档时会知悉民族身份。
请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办理,以免影响您的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