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看病报销流程如下:
就医时出示医保卡 :在就医时,需要出示医保卡以便医疗机构查询个人医保信息。缴纳个人自付款:
医保报销时,需要缴纳个人自付款,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而定。
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医疗机构会通过社保系统进行结算,如果个人需要报销的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机构会直接向社保系统提交报销申请。
领取医保报销款项:
医保报销款项会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账户中。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3000元。
住院的话,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根据年龄和医院等级不同而不同,支付比例也有所区别,累计最高支付数额通常为20万元。
异地就医:
外地人在北京看病住院,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北京的定点医院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手工报销:
对于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不符合直接结算条件的患者,需要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进行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
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
社保中心办理: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