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转移到其他城市的步骤如下:
提交转出申请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上海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在上海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参保凭证》。
将此凭证提供给新参保地的社保中心。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向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确认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出后,会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在收到联系函后,会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寄送至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个人账户资金清算
如果参保人在上海有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进行清算后一并划转至新参保地。
在职职工转入
劳动(人事)关系由外省市转入上海的在职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审核与完成转移
社保经办机构会对转出申请进行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完转移手续后,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到个人在转入地的社保缴纳情况,转移手续完成。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实际操作流程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