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如下:
选举方式:
董事长通常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责: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并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特殊情况:
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副董事长可以履行其职责;如果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可以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来履行董事长职务。
有限责任公司: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同样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
对于有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