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等待缴费满12个月 :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您可以申请报销。
特殊情况下的报销
如果您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经批准在异地就医,或符合其他规定情形,您也可以申请报销。
如果您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但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您可以在分娩、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注意事项
确保在准备怀孕之前至少缴纳了三个月的生育保险费用,后期费用可以通过挂靠代缴。
如果累计缴费到孩子出生时仍未满一年,则可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个人情况,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计生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