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常住类型时,您需要根据您的户籍情况来选择相应的选项。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指导信息:
常住户口(籍)
指的是您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
您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非(常住)户籍
如果您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
户口性质
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户籍类型
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
具体又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
居住类型
根据您的居住情况,如实填写,如个人出租房屋、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直系亲属自购(自建)房屋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常住类型,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