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子被转租而没有得到房东的同意时,房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赔偿:
如果转租行为导致房屋损失,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要求搬离:
房东可以要求次承租人(即转租给的人)搬离房屋。
追究原承租人责任:
次承租人的损失可以向原承租人(即二房东)要求赔偿,与房东无关。
留置权:
如果原承租人拖欠租金或未赔偿损失,房东可以留置其财产,但不能留置次承租人的财产。
重新订立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以选择与原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与新的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如果房东发现转租行为,应首先与承租人沟通,了解情况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转租行为。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房东可以依法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