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补办登记
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
审核通过后,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协商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行政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司法解决
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处置方式
村集体可以收回未确权的宅基地,并在有需求时重新分配。
对于有房屋但宅基地未确权的农户,可以允许其进行房屋的翻建或修补,但前提是原使用人需退出宅基地。
鼓励超占或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法律咨询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土地管理部门不理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