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诊断证明书及出院记录(生育或住院计划生育提供),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诊断证明书及手术记录(门诊计划生育提供),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生育证》;
《出生证》;
身份证复印件2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报销时必须由单位保险经办人员前来办理;
生育医疗费用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则无需垫付后报销,只有生育津贴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报销标准可能根据政策有所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