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的判断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如果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将面临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如果机动车在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提前观察,对行人进行预判。如果机动车在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前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右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等行人通过,算不礼让行人。无论是右转弯还是左转弯车辆,在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都必须停车让行。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的,机动车也应减速缓慢行驶,注意避让。机动车在遇到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时,也应减速缓慢行驶,确保行人安全。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无论是否有交通信号,机动车在遇到行人横过道路时,都应当避让。
总结:
不礼让行人的判断标准主要涉及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右转弯以及遇到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行时的具体行为要求。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包括罚款和记分。建议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