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丢失后,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报案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公安局挂失
等登报几天后,持相关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刻制新公章
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刻章许可证,并指定去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
补办手续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新公章一起,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公章补办手续。
重新注册公章信息
完成补办手续后,及时将新公章的信息更新到相关机构和银行等地方。
请注意,补办公章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