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交通事故官司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明确被告
确定事故中对方车辆的车主或肇事司机。
如果车辆有所有者,可以将肇事司机和车主作为共同被告。
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
获取证据
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其他相关证据。
证据可能包括目击证人证言、医疗记录、车辆损坏照片等。
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材料。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可能需要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开庭审理
法院排期开庭,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
判决和裁定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上诉程序(如有不服):
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诉讼的有效性和专业性